常州环境振动测试电话
发货地址:江苏省南京雨花台区板桥街道
产品数量:9999.00点
价格:¥2500.00 元/点 起
资质CMA
品牌宁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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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B&K和LMS
随着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振动和噪声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对室内产生的振动噪声测试则是有效评价轨道交通振动噪声对人影响的首要任务。轨道交通运行时,其振动和噪声主要是通过结构传播,因此测试轨道交通振动噪声主要是测试轨道交通运行产生的振动和结构噪声两个方面。

根据振动作用于人体的部位,可以分为全身全部振动和局部振动。全身振动是人体直接位于振动物件上所受的振动;局部振动是指生产人体局部,如手持振动工具或手接触振动工件所接受的振动。有时人体可能同时承受上述两种振动。振动对人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振动的强度,其次是振动频率和人体承受振动的持续时间。按照振动的强度区分,振动对人的影响大致有四种情况:(1)人体刚能感受到振动的信息,即“感觉阈”,多数人对这种振动是可容忍的。(2)振动的振幅加大到一定程度,人就感到不舒服,即“不舒适阈”。“不舒适”仅是一种心理反应,是大脑对振动信息的一种判断,并没有产生生理影响。(3)振动振幅进一步增加,达到某种程度,人对振动的感觉由“不舒适”进到“疲劳阈”,对**过疲劳阈的振动,不仅有心理的反应,而且也出现生理的反应。如注意力的转移、工作效率的降低等。对刚**过“疲劳阈”的振动,当振动停止以后,生理影响还可以恢复。(4)振动的强度继续增加,就进到“危险阈”(“极限阈”),**过危险阈时,振动对人不仅有心理、生理的影响,还产生病理性的损伤,使感受器官和神经系统产生*变,即使振动停止也不能复原。

环境振动检测
GB/T 10071-19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HJ 918-2017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
规定了环境振动监测的仪器性能、测量条件、测点布设、拾振器的安装、采样及数据分析、测量时段及测量量、测量记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振动监测

轨道交通引起的结构噪声测试和评价方法
从结构噪声测试方法而言,GB/T 50355-2018和HJ 793-2016比较类似,是测量每辆车通过时的等效声压级;而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比较类似,都是测量一段时间包含上下行5辆列车运行时间段内整体等效声级。这两类标准测试结构声压级的不同之处在于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只对有列车运行时的声级进行计算,而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则包含了没有列车运行的时间段。因此一般而言,用GB/T 50355-2018和HJ 793-2016标准测量得到的结构噪声要**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同时如果列车运行时间不是非常有规律,原则上用GB/T 50355-2018和HJ 793-2016标准测量得到的结构噪声的重复性要优于JGJ/T 170-2009和DB31/T470-2009。
对轨道交通引起的结构噪声评价而言,GB/T 50355-2018给出了31.5Hz~250Hz中的4个倍频带结构限值,其一级限值要求基本与1类声环境相等;二级则是按照GB 50118-2010中的夜间37dB(A)反推得到的,基本上比2类声环境限值高2dB。
JGJ/T 170-2009中给出的2类声环境限值为38dB(A),因此该要求实际比GB/T 50355-2018还要低,同时考虑到JGJ/T 170-2009测量的是一段时间的等效声压级,因此从结构噪声评价而言,GB/T 50355-2018给出的要求**JGJ/T 170-2009,大多数情况下也会也比DB31/T470-2009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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