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CMA
所在地南京
可售卖地全国
服务范围全国
设备B&K和LMS
南京同韵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将声学理论和技术工程化、应用化的科技型企业。目前主要开展的业务包括系统的噪声与振动控制、建筑声学设计、噪声测试分析以及咨询和培训等业务。
轨道列车发射声压级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机车车辆或其他各种轨道机车车辆发射噪声级和频谱的测量条件,以便获得可再现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但不包括运行中的线路养护车辆。本标准适用于: —型式试验; —周期性监督检验; —常规噪声测试; —环境评价测量。 结果可用于: —表征被测列车发射噪声特性; —在区段内比较各类型车辆发射噪声; —获取列车基本声源数据。 本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为工程级(2级,准确度为±2 dB)。按GB/T 19052的规定,工程级是作为噪声公示**采用的等级。 加速或减速测试试验规定的方法为简易级。

机动游艇测试方法
规定了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机动游艇空气噪声声压级能再现和可比较的测量结果的条件,这些舰包括艇包括艇内机艇、尾机驱动艇、个人艇(PWC)以及与标准艇一起使用的舷外机。它也规定了基于标准艇的有完整排气系统的舷内外机驱动的型式试验和舷外机型式试验。 如果除了声压级之外,还要求确定声暴露声级,则应遵循附录A规定的程序、 本标准规定的声音试验程序的精度等级为ISO 12001-1996中所定义的工程等级(2级)

机动车加速噪声测量区和传声器的布置
加速行驶测量区域。O点为测量区的中心,加速段长度为 2×(10 m士0.05m),AA'线为加速始端线、BB'线为加速终端线,CC'为行驶中心线。
传声器应布置在离地面高1.2m土0.02m,距行驶中心线CC'7.5m士0.05m处,其参考轴线必须水平并垂直指向行驶中心线CC'。

机动车加速噪声测量样车准备
(1)被测汽车应空载,不带挂车或半挂车(不可分解的汽车除外)。
(2)被测汽车装用的轮胎由汽车制造厂选定,必须是为该车型选用的型式之一,不得使用任一部分花纹深度低于1.6mm的轮胎。必须将轮胎充至厂定的空载状态气压。
(3)在开始测量之前,被恻汽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该车型的技术条件(特别是该车的加速性能)和GB/T12534的有关规定(包括发动机温度、调整、燃油、火花塞等等)。
(4)如果汽车有两个或更多的驱动轴,测量时应采用道路上行驶常用的驱动方式。
(5)如果汽车装有带自动驱动机构的风扇,在测量期间应保持其自动工作状态。如果该车装有水泥搅拌器,空气压缩机(非制动系统用)等设备,测量期间不要启动
公司已建成LMS 12+ 振动噪声分析系统;B&K PULSE 振动噪声分析系统、B&K 声强探头、B&K 传声器校准系统以及Matlab计算分析软件。具备各类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风电设备、航空航天、工程机械以及商业建筑等多个领域的系统噪声控制能力和经验。公司获得2013年度南京型科技创业计划,于2015年通过届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贯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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